近年来,盐城市水利局积极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全面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,推行“便民、减负、增效”的取水许可承诺制。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+取水许可承诺制改革经验做法经省水利厅推荐,省深改委在全省予以推广。
2020年以来,通过5年的努力,盐城市实现全市15个省级及以上经济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全覆盖,对开发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“成果共享”,累计实施东台市泓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取水许可承诺制6例,年许可水量289.8万立方米。在落实“四水四定”要求,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同时,进一步优化取水许可审批流程和模式,有效降低企业生产成本,缩短取水许可办理时间,提高审批效能,为企业早开工、早投产提供保障,提升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。同时,加强开发区取用水审批、许可、延续等全过程监管,实行计划用水管理,定期评估开发区取用水情况和用水效率水平,强化审批和监管的有效衔接,推进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落地落实,有效规范取用水行为,提升用水效率。
下一步,盐城市将继续加大水资源管理改革创新力度,适时开展市级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,实现以水而定、量水而行,推进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经济发展模式。进一步扩大承诺制覆盖范围,提升水资源管理效能和取水许可审批效率,助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(供稿:水资源处 责编:姜越)